1.核實展會主辦方是否已與場館簽訂合同。一般展覽館都有自己的網站,在與主辦方簽訂場地租用合同后,會在展覽排期欄目進行
公布。參展企業收到主辦單位的招展書后,應首先上網查找,核實該展館是否承接了該場展覽。(注:有時在實際操作中會存在部分展
會已明確在某場館舉辦,但因為某些細節問題,主辦方與展館方還沒有最后談妥,導致合同遲遲未簽。這種情況下,參展企業需要咨詢
場館的經營方才能明確)。
2.核實主辦方招展材料上的展覽題目是否真實。參展企業可讓主辦方提供展會的工商登記證,比較展會的名稱是否一致。另外,還
應查找辦展場館網站的排期或咨詢場館方,對比展覽題目是否相同。
3.核實掛名的權威機構。參展前直接向掛名的國家機關或政府部門進行咨詢核實。
4.盡量選擇參加在信譽好的知名展覽館里舉辦的展覽。由于近幾年國內的展館建設熱潮,場館數量大增。一些新場館在競爭的壓力
下,降低了承接展會的門檻。一些小型、不規范的展會為了降低成本,也往往選擇在這些租金十分便宜的展館舉辦。而一些大型知名展
覽館,為了維護多年來建立的優秀品牌,降低財務風險,在承接展覽時,都設定了一定的門檻。對主辦方申報的展會進行綜合評估,并
根據評估的結果決定是否簽訂合同。寧愿承受暫時的損失也不接這種資質差的展覽。如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流花路展館在2005年上半年
就婉絕了近10個此類小型展覽會。
附:騙展的常用伎倆:
伎倆一:扯虎皮當大旗。許多騙展者在組織展會時最喜歡將"中國"掛在展會名稱的最前面,以示國家級;不能用"中國",就用國務院
某部委辦或者"廣東省"、"廣州市"等等,以增加官辦色彩。然而,國家早有明文規定,由國務院、商務部、科技部或各級貿促會審批的
展覽會才可以冠名"國際",由國務院及各部委主辦或審批的展覽會才可以冠名"中國"。
伎倆二:掛羊頭賣狗肉。騙展者摸準了許多技術性較強的企業喜歡參加專業展會,于是投其所好,分別設計了多種專業性專題展會
向企業發出參展邀請。由于信息不對稱,企業無法了解到招展商的真實目的,于是稀里糊涂簽了參展合同,交了款。可到會場一看,所
謂的專業展會卻是一個"大雜燴"。
伎倆三:偷換概念,投機取巧。如在廣交會期間,一些騙展者為了降低經營成本,租用了租金較低的場地。但為了騙外地參展商,
就在地理概念上大做文章,拼命往廣交會會館上靠。舉辦展會的場所離在琶洲舉行廣交會二期的廣州會展中心少說有20多分鐘的車程,
可他們卻"巧"用"珠江"概念,在宣傳資料上號稱"隔江相望"、"一江之隔"等;還吹噓"乘坐展會提供的專用巴士行經華南快速干線只需5分
鐘"等等,參展商來了以后才知受騙。
伎倆四:打腫臉充胖子。明明不具備組織承辦高級別、大型會展的資質和能力,卻將自己包裝得非常權威、陣容鼎盛。這種展覽公
司臨時招聘幾個業務員,在豪華賓館租用一個房間和幾條電話線路,再好一點的租一臺傳真機和電腦,就向全國各地行騙了;有的還在
工商局登記領了執照,還開了網站,發布一些編造的新聞,給企業一種正規的假象。其實這些騙展班子是"放長線、釣大魚",花點錢包
裝一下自己,以圖引來更大的企業參展,騙取更多的展費。
伎倆五:軟硬兼施,威逼利誘。一些招展商和組展商在會展業里摸爬滾打多年,已是老江湖,歷練出一套對付參展商的經驗:先花
言巧語將你騙來,看到有人不滿意,口頭答應你退款,但就是拖著不辦,一會兒請你吃飯,一會兒又許以空頭支票。如果參展商再不識
相,就開始威脅、騷擾;并雇請大批保安維持會場秩序,如果見有哪位參展商帶頭聚眾抗議,就叫保安大打出手,讓你"吃罰酒"。而無辜
的外地參展商只好自認倒霉。
伎倆六:無中生有。一些騙子公司租個臨時辦公場所,通過各種渠道發布消息招展,虛構展會名稱、主辦單位、支持機構等。當展
會快要開幕時就是公司消失之時。